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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“三废”处理办法

2014年04月11日 10:17  点击:[]

实验室“三废”处理办法

为防止环境污染,保障教学、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。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“三废”处理办法。

一、三废的处理

废气的处理:基础化学类实验几乎没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。产生少量有机、无机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,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,被空气稀释 。

废液的处理:

1.各实验室应配备储存废固、废液的有盖容器,实验所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固和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;

2.酸性、碱性废液按其化学性质,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,使pH达到在6~9之间后排放;

3.有机物废液,集中后进行回收、转化、燃烧等处理。

4.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。

废固的处理:

1.能够自然降解的有毒废物,集中深埋处理;

2.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,集中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;

3.不便于实验室处理的废固、不能丢进废纸篓内,收集送专门处理单位处理。 二、改革与环保教育

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废渣、废液容器和通风、排风设备进行检查、清理以保证三废处理的实施;加强实验研究,实行教学改革,在保证学生实验操作训练,在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的前提下改革实验内容和方法,尽可能地减少三废的排放。实验教学中注意培养教师、学生的环保意识。